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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交通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3-05-08 11:55:11   地区:山东   浏览:0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体检事宜在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handong.gov.cn)和山东交通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sdjtc.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九、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咨询电话:0539-7162726

  监督举报电话:0539-7162979

  电子邮箱:sdjtzzrsc@163.com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滨河西路与临工大桥交汇北600米路西,山东交通技师学院综合办公楼504室。

  十、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山东交通技师学院

  2023年5月8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交通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4: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附件5:本人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