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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文山州文山市事业单位紧缺岗位三次招聘公告
2023-05-07 10:47:23   地区:云南   浏览:0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5月20日下午14:30至面试结束。

  面试地点:文山市第四小学。

  面试有关事宜详见准考证。

  3.面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面试测评总分为100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过程。

  (六)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予以计算并公布,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与本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综合成绩并列(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如相同,视为综合成绩并列)时,按照市内生源、州内生源、省内生源、省外生源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按生源仍无法确定进入下一招聘人选的,由招聘小组进行现场加试决定。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的,待考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后,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时间待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八)考察

  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人事(学籍)档案、诚信档案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调阅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将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进行公示,请考生及时登陆查看相关信息。

  (十)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1.报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重要提示

  (一)若报考人员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未在发布计划的专业需求中,报考人员如认为所学专业与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近或相似的,可向招聘单位提交审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定。

  (二)报考人员在应聘过程中,请及时关注当地的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做好自我防护工作。

  (三)其他未尽事宜,以《2023年文山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通告》为准。

  六、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对违反考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招聘过程中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2629229

  文山市教育体育局:0876-2143340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876-2143967。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6日

  附件【附件1:2023年文山市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计划(教体三次).xlsx】

  附件【附件2.2023年文山市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报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