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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宝鸡市金台区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公告
2023-05-07 13:53:34   地区:陕西   浏览:0

  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持高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参加资格审查。

  尚未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但已参加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考试的,提供有关考试组织单位网站上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合格证明。持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合格证明通过资格审查及后续环节的考生,在2023年9月30日前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笔试,教师岗位采取微型课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岗位招聘计划和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应达到1:3以上比例,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在金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分数线,面试或试讲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须进行加试。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金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考察环节中,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各递补一次。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金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岗位因故出现空缺的,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者不影响聘用结果的人员,报市人社局批准,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在金台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政策支持

  1.聘用于专业技术岗位的硕士研究生,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申请认定中级职称;聘用于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2.引进人才工作成绩突出,纳入区委人才库,特别优秀的,可评定为区级拔尖人才。

  3.对工作满5年,实绩特别突出,表现优秀的,可优先提拔为事业单位副职领导。

  四、注意事项

  1.招聘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将在金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及时予以关注。

  2.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隐瞒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事实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联系方式:

  0917-3527608,0917-3153883。

  附件:

  附件1:2023年金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3年金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考试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