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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共青阳县委党校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23-05-06 09:44:26   地区:安徽   浏览:0

  (二)资格复审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已缴纳专业测试费用的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不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资格复审时间为5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地点在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地址:青阳县蓉城镇九华西路202号,联系电话:0566-5022287)。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和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其中:

  1、属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3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专业测试

  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授课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专业测试通知书》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达到7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专业测试成绩如有同分的,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另行通知),按照加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由中共青阳县委党校和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中共青阳县委党校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递补人选如专业测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另行通知),按照加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拟聘人员。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青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中共青阳县委党校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根据党校工作需要,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人才引进方面的待遇按县人才引进政策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