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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05-06 09:46:39   地区:江苏   浏览:0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面试;②专业技能测试。

  (一)资格复审

  面试考核将在开考前5个工作日通过学校网站发布通知。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不得进入面试。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高级职称证书(A20-A31号岗提供)。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1.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为试讲。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2.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三)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总成绩按面试成绩按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50%计算。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在用人单位规定期限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23-86158091、86158090。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23-86158246。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一)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举报电话:025-86263607

  (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一)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