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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太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职工公告
2023-05-02 13:08:51   地区:山西   浏览:0

  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相应职业(工种)的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资格证。

  (4)岗位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证明中须注明入党时间。

  (5)岗位有职称或从业(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其他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件(证明)。

  (6)已就业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7)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需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责任部门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特岗教师”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2010年及以后“三支一扶”人员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已取得服务证书的提供服务证书;“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2010年前“三支一扶”人员由团省委审核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由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需提供户口簿、退伍证和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研究生按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通过所学专业(研究方向)报考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岗位的,还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及在校成绩单。

  以上材料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由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太原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面试前发布面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面试采取试讲或结构化方式进行,各岗位具体面试形式见岗位表。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人数一般为5-7人,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的考官人数只限1人,主考官由外聘考官担任。

  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公布。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四)体检考察

  体检由太原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由各招聘学校负责。

  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主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者是否符合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

  不按规定参加体检(包括复检)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因报考者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经招聘单位申请,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