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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黔西南州望谟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40人)
2023-04-28 14:42:58   地区:贵州   浏览:0

  (4)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对不提供加分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实、不齐的,取消加分资格;

  5.委托他人代审的,须同时提交委托书正本、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报名的,报名信息视为考生本人填写,若出现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6.资格复审合格进入下一个环节的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办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wm.gov.cn/)进行公示。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1.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医学类和其他类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教育类高中教师职位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职位采取“无生教学”课堂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100分),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报考人员。

  4.面试事宜及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wm.gov.cn/)自行阅知,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考试成绩按职位分类统计。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笔试考分、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报考人员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加试成绩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wm.gov.cn/)公示。未完成加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七、体检

  招聘体检由县招聘工作办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各招聘职位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由县招聘办统一指定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经县招聘办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体检时间及地点由县招聘办另行通知。

  八、考察

  经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各用人主管单位负责组织考察。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在考察时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书面考察材料交到县招聘办。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定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不予递补:

  (一)在考察中,审定有《招聘简章》中招聘条件“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

  (二)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

  (三)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人员。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