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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黔西南州望谟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40人)
2023-04-28 14:42:58   地区:贵州   浏览:0

  1.笔试科目:

  (1)医学类职位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

  (2)教育类职位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

  (3)其他类职位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  下午:14:00—16:30。

  3.笔试地点及考生须知: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笔试考分÷1.5+加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5.查询笔试成绩,请关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wm.gov.cn/)。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wm.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相互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览网站发布的信息而造成本人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资格复审对象

  (1)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若该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按实际笔试成绩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3)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资格复审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3.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考职位所需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等);

  (3)2023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持学校就业推荐表;

  (4)报考限“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职位的须提供服务证明或基层项目服务证书;

  (5)报考限“望谟县任职满3年以上的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职位的须由任职村(居、社区)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任职文件或证书(证明须注明任职起止时间);

  (6)报考限“望谟县现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登记建档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职位的须持望谟县乡村振兴局证明材料;

  (7)望谟县在职在编工勤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望谟县外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及本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报考限“望谟县户籍或望谟生源的残疾人”职位的须提供《残疾证》;

  (9)报考限“望谟县户籍或望谟生源”职位的须提供户口簿;

  (10)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

  (11)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申请加分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获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望谟县户籍的退役士兵、望谟县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望谟县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的考生须提供《退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如不能提供证件的,须到望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