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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长期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04-27 11:21:40   地区:江苏   浏览:0

  ④2023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考核方式为:专业测试,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

  专业测试举行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将在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须主动及时查看,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专业测试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取消考核资格。

  专业测试成绩达到7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专业测试成绩和排名当场公布。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专业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9-69872268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9-69872179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举报电话:025-51868786。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2023年4月26日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23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岗位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