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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淄博市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23-04-26 13:04:23   地区:山东   浏览:0

  (四)取消、核减计划:报名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网上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取消招聘岗位或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情况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五、面试

  本次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10倍的增加初试,初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初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初试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5的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拟聘用人员的成绩不得低于70分。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成绩相同,按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六、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其中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后进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后进行。

  首批考察体检按成绩排序1:1的比例等额进行。考察的同时须进行资格审查,即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工作要求详见《应聘须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高青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县卫生健康局将聘用人员材料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并办理各项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八、有关说明

  1.本次人才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按规定时间参加报名、考试、考察和体检等环节;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4.应聘人员报考时,对填报内容有疑问的,请仔细阅读《应聘须知》。

  5.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将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