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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亳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9名)
2023-04-26 13:06:18   地区:安徽   浏览:0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负责解释。

  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查阅。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3年度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0558—5132010(市人社局事业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8—5118606(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8—5119220(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2023年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2、专业目录

  3、亳州市2023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