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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山东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引进25人公告
2023-04-25 17:38:05   地区:山东   浏览:0

(3)身份证(正反面);

(4)在职应聘人员须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当时提供确有困难的,由本人申请,经学院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附件3);

(5)个人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如承担的科研课题,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荣誉表彰证书、高层次人才荣誉称号,发表的论文、著作等;

(6)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报考条件:如中共党员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以上材料生成电子文档,通过邮件方式一并报送。

(二)资格审查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由专人负责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学院按照即报即审的原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该项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面谈

在聊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面试工作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对报考人数均不设规定比例,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均可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专家评议方式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根据报名情况在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另行公告。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各岗位根据招聘人数和面试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如问题未查清并处理不到位,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聘用

按照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五、录用人员待遇

学校提供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录用人员纳入备案制管理,执行聊城市事业单位薪酬标准,在聊城市首次购房的可申请20万购房补贴。除以上待遇外,我校还对特别优秀的博士人才采取“一人一议”的办法,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等方式聘用,并在安居保障、科研经费、配偶安置等方面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