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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3-04-25 17:39:30   地区:浙江   浏览:0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相应场次的考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和气质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放弃面试空缺入围名额不递补。

  4、成绩

  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生可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登陆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bpt.edu.cn/)查看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并再一次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核或报考资格复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所有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已公示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nbpt.edu.cn/);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b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0574—86891931;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单位地址: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北仑区庐山东路388号)

  咨询电话:0574-86891361,86891327;联系人:姜老师,徐老师。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