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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公告
2023-04-25 17:42:33   地区:云南   浏览:0

  (十)确定拟聘人选。确定拟聘人选。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党组(党委)会议研究,报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景洪市人民政府网站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纪律

  (一)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保守工作秘密,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对违反考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六、其他要求

  (一)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关注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景洪市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的招聘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关注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根据《景洪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景发〔2022〕10号)相关规定,符合“事业人才”引进条件的应聘人员,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可纳入“事业人才”范围,并享受“事业人才”相关待遇。

  (四)诚信报考,杜绝浪费考试资源。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后,要自觉遵守协议约定,如出现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违约情形,招聘单位将按协议约定追究应聘人员违约责任。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景洪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691-2140387;

  西双版纳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691-2148541。

  附件:1.附件1:2023年景洪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2.附件2:2023年景洪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岗位报名表.xls

  3.附件3:承诺书.doc

  4.附件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5.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pdf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