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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财经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3-04-25 08:53:30   地区:安徽   浏览:0

  以上1-5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归还,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

  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在网上公布。

  六、考试考核

  考核工作由人事处统一组织,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占比40%,面试占比6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笔试。主要考察辅导员职业知识与能力、形势政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相关政策、理论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能力。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与招聘职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潜能等。学校成立不少于7人组成的面试考核专家组,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拟聘职数1:1比例确定体检与心理健康测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

  在体检和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递补人员如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

  九、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离职证明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有关事宜

  (一)保密、监督等事项: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2-3171171;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52-3171169。

  特此公告。

  安徽财经大学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