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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3-04-25 08:53:50   地区:贵州   浏览:0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有需要回避情形等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业务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重点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情形之一或人事档案不符合专项审核要求且在15个工作日内无法补充完善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确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聘用手续所需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所需材料和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监察室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提供虚假信息或填写有误者责任自负。委托他人代为填写的,视同本人填写。

  (四)请应聘人员在招考期间密切关注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网站上发布的相关招聘工作信息和时间安排,逾期责任自负。

  (五)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参加任何环节考核未通过的均不退费。

  (六)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制作也不提供笔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可能出现的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各种复习资料或考试辅导等信息,均与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联系电话:

  0851-85600573(贵州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八)监督电话:

  0851-85606722(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监察室)。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社会科学院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1:贵州省社会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2:贵州省社会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