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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财经职业学院招聘人员公告
2023-04-25 08:54:05   地区:云南   浏览:0

  资格初审合格名单于2023年5月17日在云南财经职业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ynczy.edu.cn)通知公告栏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应聘人员可查询审查结果,如有疑问,可直接与云南财经职业学院人事处联系询问。

  (五)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4.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5.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现场退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云南财经职业学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czy.edu.cn)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免笔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财经职业学院门户网站,保持电话畅通。

  (二)面试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所有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六位小数进行计算。

  七、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云南财经职业学院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信函考察的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如有应聘人员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自愿放弃考察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云南财经职业学院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如有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由云南财经职业学院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财经职业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ynczy.edu.cn)通知公告栏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拟聘人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