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5月6日9:00—2023年5月7日17: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考生修改个人信息提交后,务必重新选择岗位再次提交进行报名,仅更改个人信息未重新选择岗位的均为报名无效。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5月9日9:00—2023年5月11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50元。未及时缴费确认,视为放弃报名。
5.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岗位代码为2304、2308、2309、2335-2337、2345、2347-2358的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岗位代码为2325-2330、2339-2342的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永嘉公务网公布。其他岗位以实际缴费确认人数开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于5月12日(下午14:30—17:00)到永嘉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地址: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126室)进行改报名,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报名,退还考试费。
6.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3年5月17日9:00—2023年5月20日9:00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上午9:00—10:30
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各岗位专业知识具体笔试科目详见附件。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为5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
(三)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其同分排序办法为: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以医学类职称高者优先;如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确定对象。资格复审通知将在永嘉公务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
2.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个人材料:
1.《2023年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选调)医学类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一份;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以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近期彩色免冠单寸照2张;
3.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及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自动放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笔试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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