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苍南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拟聘用名单公示之日起,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引进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离苍南县。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后续有关此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苍南人才网发布。
2.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3年5月8日(本公告已特别注明除外)。
3.具有较高学历人员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岗位时,须符合该岗位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要求,对有学位要求的岗位,还须同时具备与学历对应的学位。
4.符合我县人才待遇条件的报考人员,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提前离职的,全额追回已发放的人才待遇。
5.本次人才引进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凡是非温州户籍(以报名时的户籍为准)来苍南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给予交通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浙江省内温州市外户籍的补贴500元,浙江省外户籍的补贴1000元。
6.应聘“08、09、10”岗位的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7.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8.本次引进岗位计划如未足额完成,剩余空缺岗位视情在国内高校举办的现场招聘会进行招聘,具体岗位根据各招聘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招聘时间、地点及相关剩余岗位在苍南人才网另行发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中共苍南县委组织部和苍南县委编办负责解释。
综合咨询电话:0577-68881517,68881508(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考试咨询电话:0577-68881518(苍南县人事考试中心)
人才政策咨询电话:0577-68881239(苍南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附件:1.2023年苍南县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中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本科毕业生岗位需求表
4.2023年浙江省内15所重点建设高校全日制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中共苍南县委组织部
中共苍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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