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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产学研合作中心长期招聘高层次及紧缺岗位人才公告
2023-04-22 09:43:02   地区:江苏   浏览:0

  应聘人员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到报名截止日,初审结果在一周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

  3.陈述申辩:如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向初审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岗位简介表》中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栏目获取。陈述申辩时间分别为每次开始报名时间至2023年5月11日、8月11日、12月11日的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分别为每次开始报名时间至2023年5月12日、8月12日、12月12日的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即进入资格复审和考试程序。

  2.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3.在每次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每次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

  (一)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公告,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产学研合作中心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1)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2)报名登记表及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2张;

  (3)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相关复印件2张;社会人员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关复印件2张,海外留学回国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关复印件2张;

  (4)岗位要求其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相关复印件2张;

  (5)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

  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递补和管理

  1.体检

  体检由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产学研合作中心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察

  体检合格后,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及核实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及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等。

  3.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代码、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