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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宿迁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合同制人员简章
2023-04-21 12:36:13   地区:江苏   浏览:0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年龄计算。18周岁以上,指2005年4月27日及以前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7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

  3.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以合法有效的录(聘)用审批表、劳动(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中填写的时间为准。

  4.技工院校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技工院校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为本科的岗位。

  5.其他事项。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各种证书等,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见《岗位简介表》。

  宿迁市人才服务中心:0527-84353007。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27-84353885(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监督电话:

  0527-84359865(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风办)

  附件:岗位简介表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