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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宿迁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合同制人员简章
2023-04-21 12:36:13   地区:江苏   浏览:0

  (2)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最后一天报名的考生应及时查询)是否通过招聘主管部门的资格初审。

  (3)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考单位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以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3年4月28日9:00-12:00。

  (5)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6)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5月5日—5月6日。

  打印技术问题可咨询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5)。

  (三)笔试

  笔试工作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地点:2023年5月7日(星期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综合能力素质》,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到原报名网站查询。

  (四)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1.专业技能测试人选确定。对于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达不到1:6比例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专业技能测试。

  2.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专业技能测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考生成绩须达到5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但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指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须达到60分为合格。

  3.专业技能测试内容。详见《岗位简介表》。

  (五)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

  1.排名成绩合成。

  (1)笔试岗位:排名成绩=笔试成绩。

  (2)笔试+技能测试岗位:排名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

  2.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根据考生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其中宿迁市博物馆讲解员岗位按照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复审。

  3.资格复审。考生报名资格的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2)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其中: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招聘单位审核。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4.递补规则。经招聘单位现场审核,认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招聘单位要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考生无异议的,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