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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丽江永胜县医共体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04-21 12:39:49   地区:云南   浏览:0

  (一)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考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1:3时,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后,可相应裁减招聘人数,或按不足比例进行面试。

  因无人报考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对招聘岗位进行调整到本次招聘计划内的临床医学专业招聘,情况将及时另行公告。

  (二)笔试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10人(包含10人),增设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仅用作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不计入面试成绩。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0人,则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三)面试

  1.面试采取专业知识和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抽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考官,每场面试设7个考官,其中设1个主考官。

  2.面试时长: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

  3.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人员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现场确认。

  4.如出现面试成绩并列且并列人员累计排名超过录用人数时,对并列人员进行再次面试(当场另行出题)、重新评定面试分数。

  5.面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0分。依据考生面试成绩70分以上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的考生。

  6.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永胜县卫生健康局将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报名后须保持电话畅通,务必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最终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及规范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五)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即为本人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相关规定及程序进行递补。体检时,体检医生及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和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在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核实时间为三个月)。

  (八)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考试全过程最多递补两批次。

  1.资格复审放弃或不合格的;

  2.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书面申明为准)。

  (九)聘用

  笔试及面试、体检、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后,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报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七、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如发现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可向永胜县纪委监委反映,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根据丽市人〔2006〕44号和丽市人〔2007〕57号文件要求,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新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能力的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