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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成都邛崃市引进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公告
2023-04-19 11:53:16   地区:四川   浏览:0

  (二)时间地点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提前通知。应聘人员考核当日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核要求

  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可参加初试,所有考生初试成绩须不低于70分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根据初试成绩按不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2倍且不高于招聘岗位人数的5倍进入终试;同一岗位初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终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可参加终试,所有考生终试成绩须不低于75分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最终按终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六、签订就业协议书

  依据考核成绩,按岗位需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若考核成绩相同,则以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名次;若初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就业协议书仅作为进入体检环节的依据,不作为最终聘用依据。

  七、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和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被告知体检结果后的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终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考察对象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终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递补只进行1次。

  八、公示

  (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后续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对通过考核的应聘人员因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一)通过考核、体检、考察及公示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本次引进人才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自聘用之日起在邛崃市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申请调动。

  十、咨询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8-88760077(邛崃市纪委邛崃市监委派驻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88791289。

  中共邛崃市委组织部

  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6日

  附件:附件1:邛崃市2023引进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岗位条件表

  附件2:邛崃市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