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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合肥市蜀山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9人)
2023-04-19 11:53:41   地区:安徽   浏览:0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通知书。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蜀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四)面试

  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现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数,该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成绩合成

  1.考生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6:4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2.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科目二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所有成绩全部相同,一并进入体检、考察阶段,最终取舍结果由招聘单位依据体检及考察结果决定)。

  合成成绩在蜀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考察工作由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一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科目二成绩得分高者优先确定。若所有成绩全部相同,一并进入体检、考察阶段,最终取舍结果由招聘单位依据体检及考察结果决定)。

  (七)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和聘用

  1.拟聘人员在蜀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编制内聘用,执行国家有关事业单位人事及编制管理政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