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入围体检及考察对象名单在“珠海万山”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签约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签约、聘用手续。
九、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工作于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完成。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8687439、8687435(珠海鹤洲新区筹备组社会事业局,地址:珠海市宝盛路6号利是达星际广场B栋8楼817室)。投诉电话:0756-8686126(鹤洲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筹备组,地址:珠海市宝盛路6号利是达星际广场B栋12楼)。受理咨询(投诉)电话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除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外,被聘用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报到手续。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报到的,需本人在报到截止日期前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可延长报到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2023年9月30日。
(六)A类考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必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须取得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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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珠海鹤洲新区筹备组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小学教师有关问题解答
鹤洲新区筹备组社会事业局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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