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执行,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教学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可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依次递补。
七、择岗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数并列面试分高者优先)依次自主择岗,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择岗的视作放弃聘用,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和择岗工作结束后,台州湾新区管委会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台州湾新区管委会官网和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开始后,若发现资格不符或放弃等出现职位空缺的,则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录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且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否则予以解聘。
九、相关事项说明
1.报考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台州湾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或社会发展局)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4.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十、咨询和监督
(一)咨询联系
台州湾新区社会发展局(教育局),联系人:杨老师、徐老师,联系电话:0576-88538835,0576-88909057。
(二)监督
台州湾新区党群工作部(组织部),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0576-88538810;
台州湾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联系电话:0576-88909608;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9。
本公告由台州湾新区社会发展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台州湾新区2023年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一览表.xls
台州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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