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高校教师
2023年云南昆明医科大学招聘博士工作人员公告
2023-04-18 09:31:41   地区:云南   浏览:0

  (五)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4.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5.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者,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博士免笔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所有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60分,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

  (二)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三)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昆明医科大学各用人单位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内未配合学校完成考察的,取消考察资格,该招聘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进行递补(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四)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昆明医科大学各用人单位组织应聘人员到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昆明医科大学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招聘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进行递补(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经人事处审核并报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yn.gov.cn/)和昆明医科大学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kmmu.edu.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云南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或未能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拟聘用人员,昆明医科大学有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列入招聘计划。办理聘用手续后,发现聘用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报名材料,实际情况与应聘时所填写情况不符的,昆明医科大学有权与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七、岗位待遇

  1.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2.学校本部新聘用人员博士或博士后出站人员,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后,按照《昆明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昆医大〔2021〕94号)第五层次兑现一次性住房补贴、科研和配套费,具体待遇标准详见(http://www.kmmc.cn/Pages_1186_44467.aspx);聘用到直属附属医院工作的新聘用博士或博士后出站人员享受直属附属医院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