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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04-17 14:45:47   地区:浙江   浏览:0

  3.面试。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直接组织面试,进行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面试成绩60分以下的不进入下一环节。所有面试结束后,公布各岗位面试成绩情况,并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名单。如遇主动放弃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规定进行考察。

  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的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未能在公告要求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资格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将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因弄虚作假获取报考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本次招聘接受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5-88615221。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面谈中违反相关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举报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6.有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六、人才政策

  给予市外全职引进博士以下人才政策:

  (一)来绍工作后给予9万元安家补贴、50万元房票;

  (二)其子女可享受“教育绿卡”。

  具体政策以《关于加快建设新时代“名士之乡”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绍市委人领〔2023〕3号)为准。

  附件: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docx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