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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吉林长春大学招聘高级人才公告(1号)
2023-04-17 09:43:18   地区:吉林   浏览:0

  5.上述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发送至电子邮箱。报名考生请将报名表、个人简历、电子版照片、PDF文件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岗位序号+招聘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模式,如:1英语教师张三。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6.报考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7.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聘单位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六)相关事项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3年4月份,即到2023年4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普通高校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五、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我单位另行通知。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5分。计算考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前,我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考试时间、方式等内容由我单位负责在考试前通知考生。考试成绩在我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本次招聘公告全年有效,如该岗位无人报名,我单位将及时公布剩余计划,对剩余计划,我单位将调整或重新设置招聘岗位条件,其考试时间及方式由我单位确定,以公告的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单位网站信息。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该岗位不进行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大学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