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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西省临床检验中心招聘公告
2023-04-17 09:44:31   地区:山西   浏览:0

  本次招聘要求实际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3∶1,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考试,取消该岗位考试,同时由我单位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因岗位特殊需要,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山西省卫健委批准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山西省临床检验中心负责,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逾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携带电脑填写打印的《山西省临床检验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并提供同版白底小二寸纸质证件照2张和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的考生应佩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以“岗位-姓名-身份证号”的格式命名)。另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执业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应届毕业生由规培单位出具证明)、档案存放证明以及其他岗位要求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现场审核、确认,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或毕业答辩论文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或者学生证。

  5.岗位要求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或毕业答辩论文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我中心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专家研究决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的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前往山西省临床检验中心综合

  办公室(太原市长风街130号宜尚酒店11层1101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具体领取准考证时间请关注山西省临床检验中心官网公告。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采取百分制形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一)笔试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根据报名人数另行确定,以准考证信息为准。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人机对话或纸笔作答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