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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工程学院招聘辅导员公告
2023-04-15 22:08:07   地区:福建   浏览:0

  4.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5月4日8:00至5月8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考试的报考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5.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需于2023年5月15日至5月18日,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2023年5月20日上午9:00-11:0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合格线为6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招聘报名表(见附表,应贴有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请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及岗位名称;

  (2)准考证;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6)担任一学年及以上学生干部证明(注明任职时间段及具体职务)(需加盖校级学生工作职能部门或校二级党委公章);

  (7)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者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福建工程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s://www.fjut.edu.cn/570/list.htm)公布,请应聘者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工程学院人才招聘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