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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层次人才选聘公告
2023-04-14 16:12:10   地区:山东   浏览:0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合同,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取得学历学位或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1、选聘人才使用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落实相关待遇。

  2、选聘人才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的有关待遇。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

  3、选聘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最低服务年限内离开我区或最低服务期满不再续聘的,取消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最低服务年限5年内,财政部门予以发放住房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600元。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内离开我区的,追回发放的住房补贴。

  4、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博士研究生聘用到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硕士研究生聘用到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对于单位没有相应空缺岗位的,可按有关规定设置专项岗位。

  六、其他事项

  有关选聘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选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直接咨询各选聘单位,咨询电话见《2023年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层次人才选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2023年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层次人才选聘岗位计划表.xls

  中共山东省委黄三角农高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