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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滁州市凤阳县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3-04-14 16:20:53   地区:安徽   浏览:0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或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可凭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和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证明(中国语言文字网https://zwfw.moe.gov.cn/mandarin/)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八、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工作的组织。专业测试工作由凤阳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并将专业测试方案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内容包括: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名次,同时明确招聘岗位及数量,专业测试的程序与规则,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

  2.专业测试的形式和程序。专业测试具体办法和内容在专业测试方案中公布。参加专业测试的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专业素质,专业测试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九、成绩合成

  考生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合成成绩(占60%)和专业测试成绩(占40%)的合成成绩,成绩合成时,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专业课》成绩、《学前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十、体检考察

  凤阳县教体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县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