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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株洲醴陵市招聘(选调)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3-04-14 16:22:36   地区:湖南   浏览: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笔试成绩也相同时,增加答辩环节。

  七、体检与考察

  各招聘(选调)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项目。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考生应积极配合考核组的考核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档案、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所需相关材料原件。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醴陵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有实名举报且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查实,经人社部门审定,存在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该岗位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经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列入相应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有聘用人员需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在醴陵市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不能调出醴陵市工作。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原则上不得有以下行为:①以任何理由要求调离本市;②参加外县(市、区)公开选调考试等;③脱产读研、长期进修等;④辞职。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徇私舞弊或参与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聘并予清退,该岗位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731—23284471(醴陵市教育局)

  0731—23240958(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731—23289948(中共醴陵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

  本次招聘(选调)政策由醴陵市人社局、醴陵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醴陵市公开招聘(选调)中小学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

  附件22023年醴陵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附件32023年醴陵市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

  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醴陵市教育局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