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和考察
对定岗考生进行集中体检,具体事项详见网上通知。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具体由教育局组织招聘学校实施考察。考生应提交纸质报考必备条件材料(详见《应交材料清单》)等。
(七)资格再审和公示
2023年7月初,经考察合格的考生参加资格再审,应交材料详见附件3。资格再审合格的考生入围拟录用人员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八)录用
2023年8月,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录用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教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录用人员应在录用后一年内获得报考或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转岗。
五、其他事项
(一)在各招聘现场,要求考生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工作,出现严重身体不适等情况,及时向现场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工作人员安排。
(二)在招聘程序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笔试面试作弊的,将取消考生资格。有因孕产需延缓体检相关项目的,按相关规定程序执行,下一年招聘报名开始时还未完成体检者,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在招聘程序中,出现放弃和取消资格等情况时,缺额人员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依次递补,在进入公示程序后不再递补。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82622107、82655887、82652021。
附件:
1.附件1-杭州市萧山区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师计划表.xlsx
3.附件3-杭州市萧山区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应交材料清单.xls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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