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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2023-04-11 16:34:32   地区:北京   浏览:0

  3.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考生,请随时关注报名系统获取准考证打印及笔试时间,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公告而影响考试的,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二)笔试

  1.笔试内容: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为北京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统一笔试。考试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可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知识园地栏目下载)。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统一在报名系统进行查询。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过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5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遇笔试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如招聘岗位无资格复审人选的,将进行调剂,调剂职位、调剂条件等事项,将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gjj.beijing.gov.cn/)公布。

  4.参加笔试的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参加笔试,并做好时间安排。建议考生笔试当天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查验。

  (三)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相关考生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考生正式进入面试环节,复审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遇有考生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等情形的,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须携带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复审(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

  1.经本人签字的报名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个人纸质简历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4.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为学校集体户口无法提供首页原件,需在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加盖学校户籍主管部门印章;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若资格复审时还未取得毕业证书,需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6.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7.留学人员提供能证明留学身份和经历的材料。

  (四)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过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面试采取半结构化形式。按笔试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名单请关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gjj.beijing.gov.cn/)。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者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如出现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出现个人放弃,该岗位不予递补。拟聘用人员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无影响聘用情况的拟聘用人员,可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及办理相关手续。

  (七)上岗

  聘用人员正式到岗工作后,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在报名表中正确填写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凡未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或证明资料造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已被聘用的即时通报并解除聘用合同。

  (三)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落户手续、非京籍留学回国人员引进审批落户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