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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黔南州瓮安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简章
2023-04-11 16:35:22   地区:贵州   浏览:0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报名,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照要求报名的视为报名失败。

  3、报名时考生需打包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3)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s://www.cdgdc.edu.cn/)打印学位查询结果单;

  (4)报名信息表和汇总表(提供电子档),详见附件2和附件3;

  (5)一寸免冠照片电子档(以姓名和身份证号命名。如张三5227******);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和国有企业正式职工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国有企业正式职工需提供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现场资格审查。线上报名成功的人员,考试前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报名打包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名时要求提供电子材料的提供打印材料)。

  时  间:另行通知

  地  点: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一楼

  现场资格审查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所需材料外(原件和复印件),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

  现场资格审查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制,经资格审查合格准予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工作的始终,在公开引进过程中,任何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引进公告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5、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公开引进计划数原则上须达到3:1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调减引才计划由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考试。

  考试为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引进环节。

  在公开引进工作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由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重新抽调考官组成考评组进行考试,择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考生。

  (四)签订《人才引进协议书》

  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按引进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引进人员,并与考生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人才引进协议书》。

  在公开引进工作中,各岗位在协议签订后不进行递补。

  (五)体检。体检对象为签订《人才引进协议书》的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由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