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其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
1、各招聘单位负责报名初审,初审情况招聘单位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报考人员,应聘人员须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核。
2、对于国(境)外专业和专业参考目录内没有列出的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审核意见。
3、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行业资格准入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已交纳报名考试费的予以退还。考试结束后,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且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三)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网络报名人员需要经过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需按单位通知缴纳考试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交纳考试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考核时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且与报名时登记的身份证号一致。
2、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的应聘人员应按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作弃考处理。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五、考试组织
1、开考比例: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具体考试方式视报名情况另行公告。
(1)招聘对象为博士的岗位(岗位代码b201),将采用直接考察方式。
(2)除(1)所指岗位外其他岗位报名成功人数≤10人时,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
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总成绩=面试成绩。如面试成绩相同人数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的,将组织同分人员另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3)除(1)所指岗位外其他岗位报名成功人数>10人时,采取笔试+面试的考核方式。
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人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同人数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时,取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面试成绩仍同分,将组织同分人员另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3、笔试或面试时间:以各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应聘人员可在相应网站查询成绩。
4、考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以及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及仪表举止等。不组织考前培训,不制订考试大纲,不指定专门用书。
5、招聘单位适时在医院官方网站公布每期应聘人员考试成绩,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六、体检及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察: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递补
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因不合格、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成绩不合格的不得递补),经梁溪区卫健委审核后,报市、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如需递补,应聘人员递补情况按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延确定,并在相关网站公布。应聘人员请在面试结束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用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
八、公示及录用
1、招聘单位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及相应招聘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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