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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通市如东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长期)
2023-04-11 16:37:43   地区:江苏   浏览:0

  (3)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每批次报名截止后6个月内,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6)如东县卫健系统在编人员;

  (7)每批次报名截止后6个月内,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邮箱提交电子报名材料,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每次报名限报一个岗位。

  2.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所有岗位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0月25日。

  3.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岗位报名及初审情况原则上每季度启动一次考试程序。每次面试考核结束后将在如东人才网公布招聘结果及岗位动态核减情况。

  4.首次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25日,第二次、第三次应聘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和动态核减岗位情况进行报名,截止时间分别为7月25日、10月25日。应聘人员每次报名仅在此次报名起止时间内有效,如若错过此次资格复审等招聘活动,仍需应聘的,须在下次报名起止时间内,根据招聘岗位动态情况再次按要求提交电子报名材料。

  每次报名时,应聘人员应谨慎提交报名材料,若提交多个岗位报名材料的,将把报名时间内最后一次发送的有效邮件内材料确定为此次最终报名材料。

  5.报名邮箱:rsk84517004@163.com,邮件主题备注名为:2023长期+招聘单位+岗位代码+姓名。以下材料原件依序扫描汇总为一个PDF文档上传邮箱:

  (1)《2023年江苏省如东县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员按照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填写完毕自行打印,签好姓名后扫描;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招聘活动全程使用,与资格复审、考场等现场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

  (3)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并未缴纳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以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除学历(学位)证书外,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

  (4)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即进入资格复审和考试程序。

  2.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资格初审及陈述申辩

  1.资格初审: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到报名截止日,初审结果在一周内(节假日顺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在每次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未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陈述申辩:如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向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3-68508066。陈述申辩时间分别为每次开始报名时间至2023年4月26日、7月26日、10月26日的16:00。

  应聘人员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意见或对资格初审意见未陈述申辩者,视为知悉并认可资格初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