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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宁市兴宁区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第一批)
2023-04-10 16:58:40   地区:广西   浏览:0

  面试初步定于4月底举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经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

  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未满额的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如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的,按以下次序优先确定:(1)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2)属于兴宁区镇(街道)城市社区在岗的兼职网格员的。优先次序后,仍为并列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勤政廉政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核。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人员到市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兴宁区政务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镇(街道)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需要安排到相关社区工作,同时报兴宁区民政局备案。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批办,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严肃考试纪律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九、其他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在报考期间,报考者应当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特别提醒:此次公开考试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

  咨询电话:兴宁区民政局,0771-3290506;

  民生街道办事处,0771-2869547。

  查看附件>>>

  附件:2023年第一批南宁市兴宁区公开考试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