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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
2023-04-10 08:47:05   地区:浙江   浏览:0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未满处分期限的。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不受理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下午17:00止。

  2.报名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登记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需原件扫描件)。材料原件在后续环节审核。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未进行扫码报名登记、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上传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全的均视为无效报名。

  3.报名登记信息二维码(用微信或钉钉扫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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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名材料:(以下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件):

  (1)报名登记表(须有正面免冠证件照及本人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成绩单),留学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

  (5)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证明资料;

  (6)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入围考察前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7)已离职的需提供原单位解聘证明。

  5.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时间、地点安排将在医院官网进行公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科)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考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方向确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嘉兴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

  1.招聘岗位为1-8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各招聘岗位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安排面试,具体的面试形式(视频面试或现场面试)视招聘单位工作情况决定。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2.招聘岗位为9-10的岗位:设置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确认参加考试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10倍的,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确认参加考试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0倍(含10倍)的,采取直接面试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或相关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3.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