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育种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人数10倍(含10倍)的,植物保护和土壤生态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人数20倍(含20倍)的,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农作物育种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人数10倍的,植物保护和土壤生态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人数20倍的,则需进行笔试、面试。若笔试实际报到人数不到笔试开考人数,则取消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考试前,招聘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笔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为主,本次笔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8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
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因其他原因需调整考试方式的,将提前在嘉兴市农科院网站公布信息。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名单将同步公布于嘉兴市农科院网站。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录用。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农科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社会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由嘉兴市农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监督和联系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农科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由纪检监察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农科院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将发布于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jxnky.com),届时报名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电话:0573-83778004、83779356
联系人:陈老师、王老师
监督电话:0573-82521345、82228947
附件:2023年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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