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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商学院招聘辅导员公告
2023-04-04 11:54:44   地区:福建   浏览:0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A卷,笔试时间:2023年4月29日上午9:00-11:3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合格线为6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福建商学院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应贴有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请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及岗位名称;

  (2)准考证;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附件2);

  (6)担任一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附件3);

  (7)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者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4.所有参考人员成绩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发布,请应聘者及时查询。

  面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等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在福建商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请应聘者及时浏览,密切关注。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商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连江县西江滨大道2号

  邮编:350506

  电话:0591-26291085(人事处老师)、0591-26298537(学生工作部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E-mail:fjsxyrsc@163.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商学院组织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6292316、0591-26299861。

  福建商学院

  2023年4月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福建商学院应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中共党员证明.docx

  附件3学生干部证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