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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贵阳花溪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2人)
2023-04-02 11:30:16   地区:贵州   浏览:0

  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相关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相关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资格复审后余下环节不再进行递补。

  设置开考比例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区公招办研究确定。

  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若有要求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户口簿、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交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需注明报考人员基本信息、是否同意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并在花溪区聘用后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报名时无工作单位, 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岗位一览表内“岗位职能简介”栏)的,须提交县级主管部门及服务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需注明所在单位或部门、人员性质、工作起止时间、从事的具体工作内容、截至目前是否仍在岗等信息) 。

  报考定向“招聘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岗位的,须提供服务地县级“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

  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书》(由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并加盖双方手印,需注明双方身份证号码、委托人报考岗位及相关信息、委托办理事项及承担相应后果)、双方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原件及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全部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www.huaxi.gov.cn)上另行通知。

  八、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www.huaxi.gov.cn)上另行通知。

  九、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类进行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若同一岗位出现同分情况,则以“四舍五入”前的实际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60%+面试成绩×40%。

  (二)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2.进入面试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到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

  3.如果某岗位进入面试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十、体检

  体检必须在区公招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结果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由区公招办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