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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宜宾市筠连县事业单位第一次考核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03-31 15:21:12   地区:四川   浏览:0

  笔试+面试岗位按照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下同)。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进入面试环节等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免笔试岗位若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人数大于等于30人的,须进行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后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依据考生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综合测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下同),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综合测试成绩不纳入最终考试成绩。

  六、考试成绩

  1.笔试+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免笔试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七、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面试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考核工作结束后,在相关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考核总成绩及排名。笔试+面试岗位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所有岗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面试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八、体检、考核、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面试岗位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免笔试岗位则进行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4)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主要内容为本人政治思想素质、现实表现、专业知识和技能、综合素质、遵纪守法、党风廉政等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