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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二季度重庆市忠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0名)
2023-03-31 10:16:02   地区:贵州   浏览:0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过程有关事宜,在忠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应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满3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报考或交流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1.本公告由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3-54246481;

    2.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的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因电话通讯不畅,影响后续环节的,责任一律由考生自行承担。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忠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2.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3.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

  4.附件4: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docx

  5.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doc

  6.附件6: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docx

  7.附件7: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8.附件8:忠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doc

  9.附件9: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