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官按照试讲和答辩综合表现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剩下5个有效分数的平均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5分,招聘岗位如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均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情况,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面试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试讲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得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一)体检工作
体检由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二)考察工作
根据拟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体检、考察的时间安排另行确定。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与考察工作结束后,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经校(院)委会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对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委组织部的全程指导和省纪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机关纪委的全程监督下实施,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监督电话:0551-62606185、6217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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