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标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后,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吴江区卫健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吴江区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采用笔试+专业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录取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考生聘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考生在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
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后三年内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岗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未取得者将解除聘用合同。报考《岗位简介表》(附件)“面向2023年毕业生”且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岗位的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招聘工作举报电话:0512—63160055、63950942。
十、本《公告》由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吴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63160070。
点击下载>>>
附件:苏州市吴江区2023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卫技人才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28日
- 2025中共盐城市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
- 2025连云港市教育局教研室选调教研员3人公告
- 2025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华东地质科技创新中心)招聘公告
- 2025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5人公告
- 2025徐州市泉山区城北社区服务中心招聘8人简章
- 2025苏州实验中学太湖科学城校临聘人员招聘5人公告
- 2025江苏南通海洋发展促进中心选聘3人公告
- 2025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04人公告
- 2025中国中煤华东审计中心面向社会招聘3人公告
- 2025苏州市张家港市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聘14人公告(第一批)
- 2025苏州市张家港市益禾社会服务发展中心招聘1人公告
- 2025苏州市太仓市统计局招聘2人公告
- 2025苏州昆山市安全生产考试点考试服务招聘工作人员1人公告
- 2025泰州市港口产业园管理办公室招聘员额制人员3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