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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滨州市实验幼儿园招聘公告
2023-03-30 15:05: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因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国滨州网(http://www.binzhou.gov.cn/)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滨州市实验幼儿园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该《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滨州市实验幼儿园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中国滨州网(http://www.binzhou.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监督电话:0543-3162610

  滨州市实验幼儿园咨询电话:0543-3168300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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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3年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滨州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2023年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滨州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2023年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滨州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